不久前,杭州公布首批开放10个城市公园绿地,市民由此憧憬关于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的未来图景,公园绿地帐篷搭建、摊位经营等热门话题被市民数次讨论。
市民关心,杭州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也需要方向。
近日,《杭州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管理导则(试行)》发布,规定在开放共享的绿地,市民可进行露营、健身、经营等户外活动。
首先,《管理导则》明确,城市公园开放共享区域包含公园中的开阔场地、运动场地、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区和林下空间等。其中,草坪区将分为游憩类和观赏类两类,明确游憩类草坪可供游人入内,实施“轮换制”养护机制。承载容量应合理测算,并预留安全距离和应急疏散空间。
《管理导则》表示,开放共享区域将按照“集约利用、安全有序、专类专用、减少干扰”的原则科学进行功能分区(包括综合服务区、帐篷露营区、生态观赏区、运动健身区、儿童游乐区、市集经营区、多功能区等),根据行为活动特征提出布局要求。具体由公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。
市民游客可在特定时间进入特定的开放共享区域,开展休闲游憩、运动健身、亲近自然等户外活动。
那么,在公园开放共享绿地,市民游客被允许开展哪些活动?什么样的活动规模需要提前报批?是否能使用明火?
《管理导则》提出了市民游客行为管理规范,以下行为要注意:允许在开放共享区域开展文化体验、体育健身、市集经营等活动;超过20人有组织的活动要提前报批;低、中、强不同影响度的运动有场地分类要求;正规经营售卖需经批准;可以铺防潮垫;搭帐篷需按公园要求预约登记,可在划定的帐篷露营区搭设,不得在正在养护的草坪中搭设;不宜使用带有风绳和需要地钉固定的天幕、帐篷;不得使用明火、破坏绿化、公物或污染环境,不得干扰他人或开展与本功能区相冲突的活动;除老幼病残者使用其专用车辆外,其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开放共享区域。
(风景园林网摘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