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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法课堂|为您解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(五)

关注森林网    2026-08-13 16:13:32

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

对维持陆地生态系统平衡

起着决定性作用

保护森林是每个公众都应尽的义务

在日常生活中

我们应当如何更好地保护森林呢?

法律就是最好的武器

1984年9月20日

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

首次通过了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
经2019年12月28日

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

重新修订

本次为您解读

2019年新修订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
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!

第五条国家采取财政、税收、金融等方面的措施,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投入,促进林业发展。

【释义】本条是关于财政、税收、金融等措施的规定。文。

一、关于财政措施

森林资源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和外部性,生产经营者的收益要小于产生的社会效益。国家为了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,既要对森林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,又要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等活动予以支持和激励。而这些规范和约束、支持和激励的措施,都离不开财政投入的保障。

二、关于税收措施

我国对森林、林业的税收优惠规定:

(一)企业所得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,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。

(二)增值税。2016年3月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中附加3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列出了免征增值税的项目,其中第(十)项为:农业机耕、排灌、病虫害防治、植物保护、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。

(三)水资源税。2017年11月印发《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》对农业生产取用水给予税收优惠。

三、金融措施

国家实施的支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具体金融措施有:

(一)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。

(二)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。

来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释义》

(中国民主法治出版社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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